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深圳市职位资格审核等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现将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深圳市职位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本次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资格审核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名次。
二、递补规则
如出现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生自愿放弃导致名额空缺需递补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三、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审核采用线上审核的方式。考生对照本公告以及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选调报名系统上传相关审核资料照片(jpg格式)。
四、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2023年3月13日16:00前。在资格审核比例范围内的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第二阶段:2023年3月15日16:00前。递补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五、材料要求
考生需上传的资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该表需在报名系统下载核准后签名);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生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本人情况或职位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和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已获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已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一并提供认证函。
2.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即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附件《专业参考目录》),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职位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2年参加法律资格考试的须提供已通过客观题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证明材料)。
4.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证明至2022年11月1日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材料。
招考职位有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请对照《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及《报考指南》上传材料接受审核。
六、注意事项
1.考生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审核不合格。
2.资格审核仅对考生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录用审批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面试定于2023年3月25日下午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信息。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