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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深圳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招聘专干8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4-04-19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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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4月公开招聘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4月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8: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8)《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5)。
 
4.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系统网址:http://gmczrl.ikaowu.com/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王工,13023017371
 
报名联系电话:曾工,0755-2319842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5)纳入“备选库”
 
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附件2)中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名人员成绩达到合格线时,未被招用的原则上可纳入“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若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结合岗位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4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4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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