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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公务员考试
2021年河源市红十字会遴选公务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1-06-03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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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源市红十字会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并经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同意,河源市红十字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

  二、遴选范围

  河源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红十字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作风优良,敬业廉洁,甘于奉献。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五)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六)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相应遴选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见《河源市红十字会遴选公务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八)符合相关岗位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遴选范围: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试用期内未任职定级,或在现地区、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须回避情形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4日。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红十字会报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文明路51号二楼。联系电话:0762-3365334,3897022。

  3.报名材料:

  (1)《河源市红十字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和《河源市红十字会公开遴选公务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上述表格除递交纸质版外,需将表格电子版(含电子证件照)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名材料”命名并发送至邮箱hy_hszh@163.com。

  (2)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均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考“002岗位”的需提供独立完成或主笔的综合性文字材料(含领导讲话、总结报告、调研文章等)2篇。

  (二)资格审核

  河源市红十字会根据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通过电子邮箱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思维分析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准考证。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河源市红十字会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以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河源市红十字会派出干部考察组到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的情况,将不予选用,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转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河源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接受河源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附件:1.河源市红十字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条件表

  2.河源市红十字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河源市红十字会公开遴选公务员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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