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源市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中共河源市委政策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市委政研室是市委从事综合性调查研究的正处级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主要职责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负责或协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委重大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市委领导讲话文稿等起草或修改工作等。
二、调任职位
中共河源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经济研究科副科长。具体职位要求见《中共河源市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调任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调任范围
全市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高等院校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四、调任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能力强、综合写作水平高,有丰富的综合文稿写作经验;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宏观经济分析能力,具有改革开放、创新实践思维。
2.管理人员应聘在八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且担任事业单位领导岗位职务满1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具有粤港澳大湾区相关部门2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5.学历和专业。具有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开调任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选调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在试用期内未任职定级,或在现地区、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以及对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调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须回避情形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调任程序
本次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调任公告。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调任公告。
(二)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如实填写《中共河源市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调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共河源市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调任公务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其中《报名登记表》“工作单位意见”一栏的单位意见需出具“同意报名”并加盖部门公章,连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以及个人综合评价材料(1000字以内)、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电子版,形成压缩包文件(命名为“调任公务员+姓名”)发至电子邮箱:ABC3333215@163.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起至11月19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调入机关开展报名资格审核。
(四)确定调任推荐人选。在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经综合分析和比对,按照1:1比例,由调入机关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调任推荐人选。必要时,调入机关可组织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考试。
(五)办理调任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任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于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调入机关有权取消报名人员调任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中共河源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河源市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调任公务员职位表》.xlsx
2.《中共河源市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调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3.《中共河源市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调任公务员信息采集表》.xlsx
中共河源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