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县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一)东源县司法局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岗位2名;
(二)东源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综合管理岗位1名。
具体职位要求见《东源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县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其中基层司法所综合管理岗位可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须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相关岗位的其他条件(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须回避情形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3.报名材料:
(1)《东源县司法局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格在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其中“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一栏的单位意见需出具“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该表格提供扫描件;
(2)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扫描件和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扫描件为PDF格式,文件名为“公开选调+姓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dysfgg@126.com。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由东源县司法局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采取组织面谈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面试对象的政治表现和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性及工作适应能力,重点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参加公开选调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
3.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的职位,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由东源县司法局政治工作室考察,按照干部考察有关规定,到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谈话,征求纪检部门意见。考察主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平时表现、家庭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在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调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转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四)本方案由东源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8833911,罗东。
东源县司法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