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务员考试
珠海高新区建设局、建管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员15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3-19 来源: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珠海高新区建设局、建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建设局、建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职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专业类合同制职员15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珠海高新区建设局、建管中心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根据被聘用者资格条件,按高新区建设局、建管中心合同制职员待遇标准执行,年薪10-18万。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区建设局、建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5.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㈠报名方式
网站报名、微信报名
网站报名方式(首选):打开网站http://www.xgd-hr.com/“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要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报名成功与不成功会收到短信提醒,若未收到,可致电确认是否有报考记录)。
微信报名方式:关注公众号“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或扫一扫二维码,“招聘信息”→“政府招聘”,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
⒉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3月31日
3.联系人:侯小姐,电话:0756-3632351
4.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1份,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若系统报名,则无需提供);
(2)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证明原件)及有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系统上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承诺书(附件3)。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则需要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4)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系统上传)
系统上传的资料,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备查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如符合报考资格的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可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考生请注意:由于受疫情影响,若不能如期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二)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匹配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人员与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该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珠海高新区建设局、建管中心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依次递补: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二)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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