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粤西公证处、港城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湛江市粤西公证处、港城公证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编制外)6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招聘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有违法犯罪前科、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良嗜好者不能应聘。
二、待遇
公证员助理、英语翻译工资约3300元/月,试用期3个月(工资3000元/月);电脑技术员工资约3100元/月,试用期3个月(工资2700元/月);文秘工资约2400元/月,试用期3个月(工资21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标准按公证处绩效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节假日补贴等待遇。住宿自理。
三、报名与录用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根据招聘岗位条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原在湛江市司法局政治处报名人员经现场确认有效)。
2、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湛江市湛江市粤西公证处、港城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及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5)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时间:2016年12月19日—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4、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司法局1楼湛江市粤西公证处(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即市体育中心附近),联系电话:0759-3282611。
5、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湛江市司法局政治处、公律科、办公室、湛江市粤西公证处、湛江市港城公证处组成工作小组对被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被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笔试、面试。
(二)体检
被招聘人员由市司法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三)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对象。考察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证处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提供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湛江市粤西公证处、港城公证处所有。
附件:1、湛江市粤西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湛江市港城公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3、湛江市粤西公证处、港城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此下载)
湛江市粤西公证处、港城公证处
二0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