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教育类、卫生类和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为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徐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7月17 日至1999年7月17日期间出生)。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的年龄也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即1971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即1966年7月17日以后出生),详见招聘岗位信息。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6、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财政核拨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填写《徐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2张同底一寸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未领到毕业证的提供学校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5年、2016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相关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交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报名。
2、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4、报名地点: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徐海路迈颜仔路段)。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1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类,即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素养。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4、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在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门户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1、报考小学美术、音乐、体育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根据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382号)文件规定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统一集中组织实施。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2、本公告及附件在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3、咨询电话:徐闻县人社局考试办:0759-481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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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