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要市招聘初中教师及校医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要市教育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2015年高要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校医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人数
2015年高要市招聘初中教师42名、校医7名,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高要市招聘初中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7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初中教师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需要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需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修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或成绩单。
2.校医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医学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高要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gyrs.gov.cn/)、高要教育信息网(http://www.gaoyaoedu.cn/)。
(二)报名时间
2015年4月7—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高要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高要市城区府前大街9 2号(北楼2楼),咨询电话:0758—8392552、8390898。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2015年高要市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表》(附件2)、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含报名表1张)及有关资料(所有证件均须验核原件和提交复印件一份)。相应资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本人身份证;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修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或成绩单。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中学教师资格证。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由工作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应聘人员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所递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23—24日
四、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现场答辩和试教)。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是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要市教育局商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面试。
在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初中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校医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或1:2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中教师岗位按照先答辩后试教的顺序进行,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水平,其中美术、音乐、体育3个学科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校医岗位按照先答辩后专业技能测试的顺序进行,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该科总分的6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100分制)。
考试成绩在高要市人事信息网、高要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高要市教育局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高要人事信息网、高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高要市教育局同意,可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由高要市教育局按各学校的学科需求,安排到聘用单位工作。
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办理转正定级,签订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高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高要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