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为做好我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我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报考我市市直机关和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二)报考广宁县、怀集县、德庆县、封开县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8分。
(三)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监管场所医学类职位和司法行政部门狱医类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8分。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请自行上网查询核对,如有错漏,请及时与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58-2227049)。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录单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并对照所报考职位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后,变更了手机号码的考生,请及时与招录单位和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17年5月23日至24日
每天审核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审核工作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和递补。
(二)资格审核地点(各职位具体地址详见附件2)。
请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根据本人报考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审核材料(见附件3)。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审核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须将本人亲笔签名的《广东省2017年考录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交招录单位(须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合格后交招录单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2.需递补面试考生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鉴于往年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现适当扩大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人员的比例,按招录人数1︰5进行组织。
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人员为预备递补人员。预备递补人员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按照自愿的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期间参加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参加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预备递补人员要在资格审核时事先说明情况并签订相关协议(见附件5)。
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预备递补人员为面试递补人员,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招录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的面试递补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司法、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核后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见附件6)。
体能测评定于2017年5月28日进行。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资格审核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
四、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进行,报考我市职位的考生实行考生全员异地面试制度。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近期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dzq.hrss.gov.cn/)网站公告。
附件:
5.广东省2017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doc
6.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doc
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