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肇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
三、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计划生育被处理,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5年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公开招聘公告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http://www.gdzq.hrss.gov.cn/)网站和肇庆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以下简称:市科技局)(http://kjj.zhaoqing.gov.cn/)同时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10号科学技术局11楼机关党委,联系人:黄蔚文、廖强,联系电话:2899821。
5.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应聘人员须诚信考试,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
(2)考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应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应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由市科技局另行通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按笔试和面试顺序开展,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总成绩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公招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考单位统一支付。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网站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肇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究提出意见,经市科技局审定后报市人社局批准。
(三)聘用人员待遇,按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肇庆市纪委驻市经济信息化局纪检组和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225092(市纪委驻市经济信息化局纪检组),0758-2899821(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四)本公告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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