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中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是隶属于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机构人员设置,提高本单位工作效率和残疾人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工作人员3名。相关公开招聘人员定编在中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额内。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各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八)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5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25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25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26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地点: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3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872968。
投诉电话:0760-88837603。
(二)报名要求
(1)按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及资格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④招考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背面填写姓名,附电子版)。
(8)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残疾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等,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8年2月9日上午9:00-11:00。
(3)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8年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
(4)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6)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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