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和优化干部队伍专业力量和专业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调6人,其中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4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2人(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中山市内(不含中直、省直驻中山各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拟转任职位对口的专业或具备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口头表达能力;
3.报考202104、202105职位(详见职位表)的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8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1年9月8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非在职);
5.工作表现好,业绩突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愿意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参与轮值班;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9.选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同意放弃原职务职级,按照报考职位重新安排工作;
10.本人有且只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取得国(境)外长期或者永久居留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未任职定级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以上期限、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8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填写《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大一寸彩色照片等有关证明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市委办公室干部科电子邮箱swbrsk127@126.com,邮件名称为:2021年公开选调报名+姓名。
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通过电子邮箱发放准考证,请报考人员自行查收打印。
报名咨询电话:0760—88300945,0760—88334605;联系人:范建欣,杨海钿。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1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网(党史专栏频道)”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dangshi.zsnews.cn)。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该职位不开考。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依序递补。单个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则面试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在面试前增加面谈环节,面谈对象根据进入面试人选确定,面谈情况不作为评分依据。
面试时间、地点在发布笔试成绩时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口头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网(党史专栏频道)”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序递补。体检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四)组织考察
由市委办公室指派2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如因考生放弃、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考察人选缺额的,可依序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人员,在其原单位及市委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纪律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760—88327634。选调过程中,如发现选调人员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中山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入考场时需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按要求有序入场,并在离开考场前全程佩戴好口罩。
参加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考生考试当天现场体温检测<37.3℃,本人“粤康码”绿码(考试当日更新),“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试当日更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粤康码”内显示的48小时特殊标识为准),持有本人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考前14天内未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满14+7天。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和次密切接触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的人员,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
七、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