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常识判断  >> 法律基础   
法律基础
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考点储备(36)
http://www.gdgwyw.com       2014-03-03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人身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在古代社会,自然人受到宗法的、家族的、身分的关系的种种约束,大多很难享有并实现独立的人身权。


  2、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随着人类社会“从身分到契约”的变化,虽然对人的支配的身分权不断萎缩,某些人格权也开始受到法律保护。但人身权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得到发展。


  3、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受“人权运动”的影响,人身权开始受到立法和司法的重视。


  4、社会主义国家的人身权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1964年《苏俄民法典》在基本原则中专条规定了公民的名誉和尊严的保护,在债篇中有损害健康或者致人死亡时应承担的责任的规定。1964年的《捷克斯洛伐克民法典》和1977年的《匈牙利民法典》扩大了对人身权保护的范围,首先确立的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


  5、我国《民法通则》在总结各国民事立法经验和文化大革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人身权利制度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从法律上确认了民事主体的独立的法律人格,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人的价值的重视。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