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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考点储备(76)
http://www.gdgwyw.com       2014-06-2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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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的概念和分类


  一、继承的概念和特征:(预测题)


  在民法学上,继承专指财产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或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制度。继承具有如下特征:


  1、继承的发生原因具有特定性。


  2、继承的主体范围的具有限定性。


  3、继承的客体范围具有限定性。


  4、继承的法律后果具有权利变更性。


  二、继承的分类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继承财产的方式)


  2、有限继承和无限继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


  3、共同继承和单独继承。(参与继承的人数)


  4、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继承人参与继承时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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