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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考点储备(83)
http://www.gdgwyw.com       2014-07-1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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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配偶。


  2、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并不是所有的续子女都有权继承续父母的遗产(抚养关系)


  续子女都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父母。(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4、兄弟姐妹。(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1、法定继承人顺序的概念和特征: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又称为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次序。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有如下特征:


  (1)法定性。    (2)强行性。


  (3)排他性。    (4)限定性。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及其直系晚辈血亲、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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