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2011年5月6日)》,现对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第三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至9月27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08室,邮编:518026,联系电话:0755-82108433、82108735,传真:0755-8200178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任,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任文件为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