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拟选聘人选公示通告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规定,经考察,拟选聘下列同志到村任职(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1月11 日至11 月17 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电话:0754-88971432
地 址: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内
邮政编码:515036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
电话:0754-88563556
地 址: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905
邮政编码:515041
附件:汕头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拟选聘人选公示名单一览表.xls
中 共 汕 头 市 委 组 织 部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