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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选拔乡镇公务员汕头体检工作事项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2-05-09      来源:汕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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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法》、《广东省2012年选拔乡镇公务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本市选拔乡镇公务员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拔职位等额的比例确定了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如发现体检、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或不适宜选拔为乡镇公务员的情况,可来信来电反映:


  电话:0754-88179816,电子邮箱:stsrsjtlk@126.com


  通信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十楼1001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录用科。


  二、体检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安排在5月10日。各招考职位考生体检的具体集中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考生集合后由招考单位负责带领一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男生480元,女生490元),属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到集合地点报到,并填写体检表第2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受检者签字”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然后集体前往医院体检。不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本地工人农民、村(社区)正职、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免收体检费。


  2.体检纪律。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抽签序号再交招录单位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体检号牌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3.公务员职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5、结果查询。考生可于5月11日登陆http://www.rsk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查询体检结果。


  6.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提前熟悉招考单位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带齐证件,预足时间,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


  附件:


  1、体检对象名单


  2、体检须知


  3、汕头市2012年选拔乡镇公务员体检工作联系电话一览表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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