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广东省2012年选拔乡镇公务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本市选拔乡镇公务员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拔职位等额的比例确定了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如发现体检、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或不适宜选拔为乡镇公务员的情况,可来信来电反映(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电话:8885504,电子邮箱:gbzhk8913771@163.com,通信地址:韶关市熏风路9号市委办公楼4楼412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市人社局公务员办公室电话:8728361,电子邮箱:sggwy2@163.com,通信地址:韶关市工业西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807室公务员办公室)。
二、体检集合地点
安排在5月9日上午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沙洲一路2号)集合,一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其中报考选调生、乡镇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本地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职位的考生还需带体检费用300元/人,于体检时交给体检医院)到集合地点报到,集体前往医院体检。不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3.体检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考生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5.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
6.请考生阅读本公告后,于5月7日17:00时前按以下方式回复,确认已获悉体检通知(体检分组名单见附件2):
(一)第一、二大组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和组别回复市人社局公务员办公室,电话回复:0751-8728361,手机短信回复:18218529781。
(二)第三大组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和组别回复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电话回复:0751-8885504,手机短信回复:13826301822。
手机短信回复样例:“第X大组第X小组考生XXX已获悉体检通知,保证按时参加体检。”
四、职位选择
凡按职位组报考的考生5月9日下午2:00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集中选择具体职位,请考生提前思考。
附件2:体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