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12年茂名市资格复审名单
一、资格复审时间:6月13—15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招录单位(可电话咨询招录单位)
三、资格复审要求:由招录单位对拟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要认真核对考生照片及信息,严格把关,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年龄、对象类别、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 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的对象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 格。复审完毕后,复审人员应签名,以示负责。对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或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的复审人员,要追究其工作责 任,且3年内不得从事干部人事工作。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需递补面试考生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取消面试资格及放弃面试人员的情况,需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计生证明(可先书面承诺未违反计生政策,待考察时再核实)、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般应提供劳动合同。(无法找到劳动合同的,可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佐证材料的其中一项即可)
五、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