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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2012年深圳公务员面试时间注意事项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2-06-04      来源:深圳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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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2012年4月11日)》,我市2012年行政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将于2012年6月5日至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场和时间安排


  (一)面试考场: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


  (二)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考生范围:

 

面试时间

考生到达面试考场时间

参加面试考生范围

65

900开考)

745

报考职位编码为1201C001-1201C032的体能测评合格考生。

66

900开考)

745

报考职位编码为1201C033-1201C068的体能测评合格考生。

67上午

900开考)

745

报考职位编码为1201B001-1201B055的资格初审合格考生。

67下午

1400开考)

1300

报考职位编码为1201A001-1201A118的资格初审合格考生。

特别说明:1.各职位的候考室示意图将张贴在教学楼一楼入口处,请考生到达面试考场后对照示意图自行查找候考室;2.考虑到参加面试人员较多、等候时间较长以及天气、交通等原因,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带齐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并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面试考场等候,以免延误;3.因部分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较多,候考时间较长(其中,参加5日和6日的职位及7日上午部分职位在当天上午9:00面试开考后,可能到晚上方能结束),请自行做好时间安排并自带水和食物备用。

 


  二、面试考生注意事项(考生必读)


  (一)面试时间


  面试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安排在2012年6月5-7日进行。请考生认真阅读前述面试时间安排和本注意事项,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到达面试考场。


  (二)报到和抽签


  5日、6日和7日上午面试的开考时间均为9:00。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所报考职位指定面试时间的当天上午7:45前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到达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等候查验。


  7日下午面试的开考时间为14:00。请参加7日下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7日下午13:00前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到达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等候查验。特别提醒:准考证遗失的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中央“准考证打印”栏目补打印。


  面试开考时间一到,面试考场即实行封闭管理,并停止查验证件,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面试考场。


  考生携带无效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或携带不齐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并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服装参加面试。


  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经查验合格的考生在关闭寄存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后,应立即到本人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候考室报到(各职位的候考室分布及安排详见教学楼入口张贴的示意图及各候考室门口标识),并按报到顺序抽签确定本人参加面试顺序,进入候考程序。


  (三)延误处理


  未按规定参加所报职位面试的或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考后到达面试考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封闭与等候


  面试开考后,工作人员将按抽签确定的各面试室面试顺序引导考生进入相应面试室参加面试。其他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或其他特殊情况要离开候考室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候考考生需离开面试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后按弃考处理。除候考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室。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应试


  5日和6日面试同一天使用同一套试题,7日上午和下午面试分别使用不同的试题。根据职位特点,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方式,部分职位采用非结构化方式进行。考生在面试中,应按照考官的指令,以普通话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本人姓名、职位编码、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的,当场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六)等候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送分员的引导下到达指定候分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待面试成绩计算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


  (七)清场和离场


  面试期间,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清退考场、候考室、候分室内外的一切无关人员。离开候考室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考生离开考场时领回所寄存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


  (八)违规处理


  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候考或面试的,无论是否开启或使用,均视为使用。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无效。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有违反面试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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