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素质测评和面试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江门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素质测评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数线划定
(一)报考江门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报考公安法医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具体详情请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查询。
二、入围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所公布的入围面试资格审核对象(附件1)。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务必保持联系畅通,以方便联系。另外,由于存在递补的可能,请接近入围的考生也保持联系畅通,如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三、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13年5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1:45;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核地点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幸福新村办公楼(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各招考单位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安排(含线路图、乘车方式)详见附件2。
(三)提交材料
1.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报名表(遗失的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供准考证、报名表(遗失的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 参加乡镇公务员选拔项目的考生需提供如下相关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异地务工人员、本地工人需提供能够证明在企业工作累计满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证明。
本地农民,如在本地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的,须由农业生产所在村的村委会出具工作累计满3年的证明,加盖公章并由2 名村干部签名确认;凡在职位所在市非农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由工作所在单位提供工作满3年的证明材料。
考察时将到出具证明的单位(村)核实,凡提供虚假证明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以及放弃面试的,招考单位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相应递补面试对象。
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的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工作须于5月17日下午16:30前完成,其余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工作须于5月18日下午16:30前完成。
(四)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持以上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相应的报考单位审核处参加资格审核。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广东省2013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3.考生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审核合格的考生在审核处领取《江门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并在审核名册表上签名确认。须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领取《江门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素质测评通知书》,参加体能素质测评合格后领取《江门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
四、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警察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组织实施,全市集中、统一进行。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一)体能素质测评时间:5月18日上午7:00开始。
(二)体能素质测评地点:请留意《江门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素质测评通知书》。
(三)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
项目 |
男子组标准 |
女子组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4〞1 |
≤14〞4 |
男子1000米跑 女子800米跑 |
≤4′25〞 |
≤4′35〞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精神,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面试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异地面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86号)精神,江门市列入考生异地面试试点范围。
面试时间:2013年5月24~26日;
面试地点:中共中山市委党校(中山市博爱六路20号)。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具体职位面试时间将于5月22日前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和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s.lss.gov.cn/)公布,请各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咨询电话:3333394、3873700。
附件:1.江门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信息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