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关于做好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23号)精神,我局将于6月16日开始开展2012年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为笔试成绩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珠江三角洲地区100分,非珠江三角洲地区90分,报考狱医、护理职位的85分),且按规定比例确定的入围考生。具体详见附件1。
体能测评的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时间
(一)根据职位代码顺序,安排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的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按职位代码顺序分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职位代码 |
报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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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001001——599001049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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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001050——599001087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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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001088——599001126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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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001127——599001159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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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001160——599001195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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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001196——599001234 |
15:00 |
(二)每天上午7:00,下午15:00开始资格复审,请考生准时到场;上午7:30,下午15:30后,考生不得进场。资格复审后,接着进行体能测评。
三、地点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龙洞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公交线路图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应备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带齐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五、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详见附件4。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生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四)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必须齐全、真实,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作不合格处理;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生应视身体状况确定能否参加体能测评,因考生身体状况不宜进行测评而参加测评引发意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考生应穿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候考时间可能较长,请自带足够的水和食物备用。
(八)考生笔试分数合格但未进入资格复审资格的,请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递补名额,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九)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及有关要求请考生密切留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和本网站有关面试公告。
附件:
1、广东省监狱管理局2012年招考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龙洞校区)地图及公交线路图
3、资格复审应备材料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