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关于划定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22号),报考省直机关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10:00时-17:00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东省物价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应元路5号(地铁2号线中山纪念堂站C出口,中山纪念堂西门旁)。
联系电话:020-83134163 83134662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具体职位拟录用人数1: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五、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需提供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所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应的证书、户口薄、计生证明、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等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5日,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按要求应提供劳动合同。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六、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的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需递补面试考生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
笔试成绩与本职位最后1名资格复审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广东省物价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