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201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未录用的考生中择优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生名单和有关体检事项公告
一、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从广东省201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未录用的考生中择优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有关体检事项
(一)时间安排。体检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
(二)资格审核。入围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前一天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到招录机关指定地点审核体检资格(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填写体检表第2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字”留待体检当天到医院报到时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并贴上本人相片后交招录机关保管。
(三)体检报到。入围体检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招录机关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并须于当天8︰00至8︰30期间到达指定体检医院体检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报到。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纪律。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抽签序号再交招录机关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当场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如对血压、心率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查。
(六)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工作人员通知考生交回抽签序号牌。考生交回序号牌后请领回代保管物品,并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七)结果查询。考生凭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登录广东人事网查询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将于9月30日左右公布。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和熟悉有关体检标准,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提前熟悉招录机关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附件:1. 入围体检考生名单
2. 体检须知
5.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