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清远市考录公务员
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公安类)名单的通知
有关考生:
我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工作基本结束,因个别职位考生放弃录用资格,根据《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第六条“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机关研究提出意见。”精神,用人单位提出了依次递补人员的申请,经招录机关研究同意,于9月30日对报考公安系统类公务员放弃录用资格的职位按总分排名依次递补要求组织了体检,现将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布。
附:2011年清远市考录公务员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公安类)名单。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2011年清远市考录公务员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公安类)名单
序号 |
职位代码 |
岗位招录人数 |
准考证号 |
分数与排名 |
01 |
218013001 |
8 |
661180305508 |
64.572第九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