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闸限电”岂能实现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出自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要求。今年作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限产热潮再次被掀起,部分省份甚至出现以“拉闸限电”的方式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现象,如河南安阳的拉闸限电引起的“贿赂门”事件以及全国出现的多起电梯关人事件,不仅违背了节能减排的初衷,而且严重影响了工业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生活。
通过“拉闸限电”的方式实现“节能减排”已经暴露了严重的社会危害:一方面,停电停产使得一些生产企业面临完不成订单、资金链断裂甚至巨大经济损失的风险;另一方面,群众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损害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力。
之所以会出现以“拉闸限电”的方式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部分官员片面追求政绩通过“拉闸限电”方式突击实现节能减排。个别地方政府已明确将节能减排的完成情况与政绩考核挂钩,然而从“十一五”的开局之年起,就没有完成当年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年度目标,为后四年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大了难度,而且由于多年累积的指标没有完成,部分政府官员不得不拿出“拉闸限电”的手段以停产和损害群众正常生活为代价保住自己的“乌纱帽”。
其次,对于企业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节能减排缺乏有效引导。地方企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离不开政府的有效指导,但是个别政府官员的懒政思想使得“十一五”初期信贷、税收等政策手段运用不足,没有真正实现通过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致使最后只能通过强制突击的办法了事。
最后,企业经济投入与技术支撑不足。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夯实基础、经济投入与技术支撑等多措并举,而现阶段部分地方并没有通过上述方式而是以牺牲产能为代价致使能没节、排没减,转型更是无从谈起。
对于一些地方出现的类似乱象,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工信部新闻发言人朱宏任曾多次表示,“决不允许个别地区以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为名,采取拉闸限电影响群众生活的行为。”这为有悖于我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采取“临时抱佛脚”的方式完成任务的某些省市再次敲响了警钟。
当然,遏制通过“拉闸限电”的方式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