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一孕妇乘坐669路公交车时,6名坐在专座上的乘客,经售票员多次提醒后,仍不让座。多名网友呼吁出台专座强制让座规定,公交管理部门表示很难做出强制规定。
公交的拥挤与孕妇的险境,不言而喻;然而不少人只顾争抢“孕妇专座”,很少有人知晓“孕妇专座”的保护内涵,因而抢得心安理得,坐得牢固如钉;甚至笑看四周的愤怒与冷眼;加之有些人恶意争抢,“孕妇专座”孕妇坐不上也就成了“伤心的风景”,也失去了“专座”的意义。那么,如果出台强制让座的规定,又是否行得通呢?
反对 只能提倡无法强制
在公车上给老弱病残孕让座,一向被认为是社会公德,公德就是大家都要遵守的,无条件服从的道德纪律约束。新闻中6名坐在专座上的乘客经过多次提醒后,仍不给孕妇让座,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不齿,从道德层面来说应该受到谴责甚至是鄙夷。
但实际上,让座于个人来说毕竟只是私德问题,肯让座之人可以满足自己行善的人性本义,而不让座的人得到道德谴责已经可以被认为是他所付出的最高代价了。如果出台强制让座规定的话,就等于是切断了“让座”和“美德”之间的联系。因为它从此蜕变成了一种纯粹的义务,我们就无法确定让座者究竟是出于对强制的恐惧还是出于美德。而强制让座对那些仍具美德的人来说则无疑成了一种人格上的侮辱,对那些不具备这种美德的人来说,强制让座的规定则又涉嫌侵权。
为老弱病残孕主动让座,是一种道德要求,只能教育,只能提倡。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违背这一社会公德者,也只能在道德层面予以批评,而不应通过“强制”的手段侵犯乘车人乘车的权利,更不应动用任何惩罚手段侵害乘车人的利益。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岂能混而淆之?因此,强制让座实不足取。
担心 纵使实行也非长久之计
网友呼吁出台强制让座规定,自有一定道理。“爱心专座”是在公交资源尚且稀缺的情况下为“老、弱、病、残、孕”让渡出来的一部分权利,从某种程度说,也是这些特殊人群的一种“专利”,在“爱心专座”被强占而且还拒不让座的语境下,除了强制让座,我们又有什么办法来捍卫这种“专利”呢?
可话又说回来,“爱心专座”毕竟是大家让渡出来的权利,黄色爱心座椅更多的是一种心理暗示和道德提醒,如果硬生生地作出强行规定,无异于“道德绑架”。
两年前,北京市公交集团就提高对老年人服务标准出台新举措,规定老人上车没找到座位前,公交车不能启动。规定甫出,引发一片质疑,对“不让座就不开车”的倒逼行为多数人持否定态度。今年,《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显示,公交车上如果不给老人让座,将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结果,很多市民也对这项强制让座规定提出了异议。
看来,“强制让座”不是权宜之策,更非长久之计。事实上,有些人不愿意让座,不能全部归咎于道德与良知,多半与资源短缺有关。挤公交的大多是中低收入者,本就工作辛苦,好不容易挤上车,就是想抢个座位短暂休息一下,怎会心甘情愿让给他人?
公交资源普遍稀缺,“挤车”、“抢座”在所难免。笔者以为,保障“老、弱、病、残、孕”乘车有座,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倡行文明风尚,增设“爱心专座”,提高有限资源的“适配率”;二是扩充公交资源,缓解公交整体压力,“老、弱、病、残、孕”无须别人让座。相比之下,个人行为意义上的让座,显然不如社会意义上的资源配置更具效能。
古人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给孕妇让座或争抢,就是伤害母亲、伤害下一代的行为,也是一种最大的不孝;要想从容解决“挤公交”难题,就必须进一步加大公交资源的配置力度,特别在乘车高峰期,应适当增加公交线路和车次,或者开辟“老、弱、病、残、孕专线”和“绿色通道”。总之,不能因公交“有病”,而让乘客“吃药”。(李继彦)
反思 击中国民素质软肋
据悉,售票员先后喊了五六次让座,专座上的年轻人,要不在睡觉,要不看书或看窗外的风景,始终无人让座。售票员见状,走到专座上看书的男青年边,提醒他让座,结果人家强调还要上一天的班,始终不愿意让。其实,这6个座位本来就是老、弱、病、残、孕的爱心专座,他们却坐在上面,甚至还理直气壮地不给孕妇让座,实在是让人气愤。
无人为孕妇让座,让某些市民的低素质暴露无遗。对此,很多网友呼吁出台专座强制让座规定,但在笔者看来,强制让座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不让座是由于市民的道德素质低造成的,即使他在公共汽车上被强制让座了,说不定他还会在其他公共场合做出不文明的事情。强制让座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他的道德观和素质水平。
无人为孕妇让座,这应该引起我们每个人深思:无人为孕妇让座,谁之过?
笔者认为,首先是我们的学校对学生德育教育的缺失。近年来,多数中小学学校都以应试教育为主,而忽略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素质教育。思想品德课一般都被语文、数学、英语等主科挤占,在很多老师眼里,只要学习成绩好,即使品德差也是个好学生,能得到老师的宠爱。这样的教育显然是错误的,学校德育教育的缺失必然导致学生自私自利、缺乏爱心等不良行为习惯的养成。长此以往,青少年挤公交、抢座位、不让座的行为也就见惯不怪了。
其次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现在,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由于娇生惯养,家长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和思想一味地宠着,不能正确引导孩子的不良行为。甚至有些家长还做出坏的榜样——带头挤公交、抢占座位、不让座、闯红灯等。
延伸 孕妇专座是一张道德试纸
孕妇这个既充满母性光辉,又充满保护责任的人群,早已成为公众呵护的对象。公交在社会的急切盼望中设了孕妇专座,主要为孕妇提供一道安全屏障,以防止公众对孕妇的挤压碰撞,从而保护孕妇。现实生活中并不乏孕妇因挤公交造成早产、流产、发病等危险,给许多家庭造成“月缺花残”和一生的痛苦。临床资料表明,惊吓、碰撞、长久站立等都可以使胎儿“乱了方寸”,使准妈妈身体肌理失去健康运行,许多愚笨、瘫痪、畸形婴儿就是挤公交的“罪行”,只不过病变具有潜伏性而不为人知罢了。
保护母亲、保护婴儿自古就是社会公德,也是社会的责任;公交“孕妇专座”体现的是公交的美德和责任;主动让座体现的是乘客的美德与责任;争抢孕妇专座“不放松”,本身就是道德滑落和责任缺失。网友建议公交部门出台强制规定,保护孕妇心情可以理解,行为却失之偏颇;毕竟孕妇专座还肩负服务老弱病残者的功能。“孕妇专座”只是人们的道德“试纸”,而不应该成为人们的“高压电”。
笔者建议,公交部门在设立“孕妇专座”的同时,在车厢内普及、宣传孕妇专座功能、知识、意义,让乘客有本保护孕妇的“明白账”,道德建设和公德教育也要融进保护孕妇的社会责任,“孕妇专座”才能最大化地孕妇专用。
建议 不妨换位思考
那些不给孕妇让座的乘客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那位孕妇,无人为你让座,你会有何感想?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每个人素质的高低将决定着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社会风气,为老、弱、病、残、孕让座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应该全凭自觉,而非靠强制规定。
当然,在目前教育形势下,换位思考也许很难。曾亲眼见过这样一位家长,她和女儿一起骑车碰到了红灯,母亲见没有车就要闯,被女儿拉住了,可是母亲对女儿说了一句话,“傻孩子,你没看到没有车吗,过去没事的。”这句话让我的心打了一个冷战——孩子在学校长期教育养成的好习惯,就这样被她的一句话、一个行为瞬间给毁了,一些家长的坏榜样很快就把孩子教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