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几位一大早出门找工作的农民工到西安木塔寨附近的永阳公园休息,没想到突然来了几个保安拿狼牙棒把他们撵了出来,让他们又气愤又伤心。公园保安表示,这边正对的就是高新管委会,各位领导都会有来有去,农民工形象不好、素质低。
因为农民工的身份,被公共场所管理者粗暴地驱赶出去,这是对农民工的歧视和排斥。这一幕映照的是我国社会底层的境遇,他们面临社会歧视和社会排斥,我们应当予以高度关切。
不论发展状况如何,每个国家都会有自己的社会底层,当然在不同国家,社会底层的涵盖范围可能并不一致。在当下,社会底层这个概念正面临着消失,换句话说,底层概念发生了分解与转移,变成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失业者或者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等等。其实,依据他们的受教育状况、财富状况以及生活处境等共同特征,标示为社会底层,也许更符合当下的社会现实。与之相对的是,中间阶层概念倒是通过不同形式被整合起来。
社会底层遭受的歧视和排斥几乎无所不在。比如,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资源的分配,对他们有所区别;比如公园、图书馆、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对他们不大欢迎,哪怕这些场所是免费的,宣称向所有人开放;在社会交往中,他们也常常遭到嫌弃与厌恶。
令人不安的是,这种歧视和排斥几乎是系统性和制度性的。歧视和排斥社会底层已然成为一种社会心理,以致成为一些底层社会成员的“自觉”,比如,近日在福州,一位农民工乘公交车时怕弄脏座椅而坐在台阶上。
底层社会成员的某些生活现实,也被转换成价值判断,并予以贬低。比如说,缺乏教育或者没有受过教育,被天然等同于愚昧、无知的代名词,而贫穷则被视为耻辱,是个人失败的证明,道理似乎简单:社会给了你机会,你没有能实现“上升”,那就是个人的无能和失败。与这一种状况相对的是,市面上层出不穷的《成功学》,无不在宣扬只有坐拥财富、成功才是有价值的人生。在制度层面上,社会底层在各种资源与机会的配置制度中处于劣势甚至出局的地位,尤其在收入分配、子女教育等方面明显不利,向上的社会流动也越来越困难。
需要正视社会底层及其社会生活处境,他们不应该被排除在社会之外,他们应该获得应有的社会关注和社会位置。检视一个社会的文明公正的程度,社会底层的境遇往往是衡量的标尺之一,社会底层也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这个社会无疑是高度文明、高度公正的。
从先进国家的经验来看,一个社会文明地对待社会底层,其途径无非在于:一是尊重社会底层,二是国家保障社会底层享有体面生活。就我国而言,当务之急在于消除系统性的、制度性的歧视和排斥,以切实有效的措施让社会底层共享发展成果,成为具有尊严感、幸福感从而也具有归属感的社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