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庆的房产税新政,各种解读和猜测很多。我看到,至今还有不少人希望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能抑制房价,改善税制结构……这些美好的愿景,应该说也都是有道理的。只是需要注意,重庆也好,上海也好,房产税开征以来,不仅实际征税效果不尽如人意,两地的房价也并未真的得到遏制。有人会反驳,重庆、上海的房价增速都放缓,甚至有一定的跌幅。但这绝非房产税的效果,而是高层决意强力调控的结果。
至于为何重庆、上海的房产税似乎没有起到期待的结果,有理由是这么说的,是因为免征额度太大、税基太窄。这个说法似乎也很有道理,如果实施高税制,谁还敢持有大量房产?在一些开征了不动产税的国家或地区,不说有多高的税率,每年缴纳的税,确实让人不敢轻易囤房。这对于调节再次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意义没得说。但是这样的激进方式,首先在我们国家不可能,更要命的是,纳税人根本不知道政府拿了钱会干什么。
重庆提出要在10月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较之前的征税办法,意味着征税面扩大,同时税收也会增加。显然,这对于主要持有高端房产的人来说,是个坏消息,同时一定程度上让很多公众看到了重庆房价稳定、下调的信心。这样的政策,不算激进,也确实满足一些公众的期待。但是我们应该思考,税收权乃国之重器,岂能一年不到就“朝令夕改”,何况还不是全国人大来修订,而是一地方政府?
作为试点城市,重庆对房产税征收办法的修改,当然是得到了财政部、国税总局同意的。不过,同意并不意味着程序就没问题,房产税试点恢复开征,其法律程序根本就没有走完。如果严格地讲,开征新税应该由全国人大说了算,就算姑且认同19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当时住房尚未大规模商品化,所以房产税必然处于休眠状态,但过了这么多年,恢复开征绝不应连房产税条例都不修改就放行吧?遗憾的是,重庆、上海的试点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不仅如此,不到一年时间,重庆又擅自修改了征税办法,如此“朝令夕改”不得不让人困惑。
政府征税权是建立在公民认可的基础上,并必须遵循依法征税原则。房产税过去处于休眠中,有客观历史背景,如今试点复活怎么能这么随便?至于更大问题,房产税如何使用完全是笔糊涂账,仓促开征还随意扩大征收范围,公众难道不该警惕?一些人不应持热闹的心态,更不该盲目支持,因为税负最终都会转嫁到所有公众身上,何况宽容政府的随意征税权,即意味着距下一次征税权的滥用为之不远。
所以,重庆决定将存量房纳入征税范围,关系的不仅仅是看上去尚不算多的税款,而是点到了深层次问题——征税权到底谁说了算。由房产税还引出另一个问题,房产税开始复活同时,近年来土地增值税、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个税等都在复活。用9月26日的《经济观察报》的话说,“休眠税”醒了。这些税的醒来或许有合理性,但是如何醒来最该关注。中国的税负并不轻,税负痛苦程度更不需要修辞,减税并提高财税使用透明度才是万众期待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