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文物部门把《文物法》活学活用到了极致,省略了“保护”等重要部分,却在“利用”上大做文章。只要有人肯出钱,文物保护单位就可任其宰割,变成别墅、餐馆。此前,重庆文物部门便让国民参政会遗址变成了洗脚城。
一些文物部门真是“我的地盘我做主”。既然陈诚公馆、莲园等属于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怎么处置、变更,均由市区级文物部门和专家说了算;如果是省级乃至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他们管不了,也就懒得管。
值得注意的是,对文物“ 合理利用”的恣意曲解,反而成了某些文物部门“转变观念”的经验之谈。在他们看来,文保单位闲置着是一种浪费,将其废物利用开发成别墅、餐馆乃至洗脚城,既可以获取一笔不菲的出让金,又可以让这些沉寂多年的古建筑变得多姿多彩、热闹非凡。
文保单位可以创收,文物部门再也不用找市长讨要文物保护经费了,节约了开支,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替领导分忧解难,还为地方GDP增长贡献了几滴汗,当地政府自然是大加赞赏。至于文保单位被侵占,甚至被毁坏,有关部门也就熟视无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