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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时评:实行公务员聘任制重在强化责任约束
http://www.gdgwyw.com       2011-12-01      来源:广东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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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去年开始,上海、深圳等城市和一些地方的少数部门开始试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聘任制,将部分公务员的“铁饭碗”变成“瓷饭碗”。广东省最近宣布,未来5年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其中一项引人注目的措施是,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全面试行公务员聘任制度。

 

  公务员聘任制是不同于公务员委任制(包括考任制、选任制)的一种公务员任用制度,其核心是将市场机制引入政府部门的人事管理,政府部门与公务员之间的用工关系,一定程度上比照企业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目前,打破公务员“终身制”,建立像企业那样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公务员聘任制,是世界上很多国家完善公共行政组织、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大势所趋,公务员聘任制的实施范围,已经从最初的一些专业性强的职位、辅助类职位和少数高端人才职位,扩大到政府部门的大多数职位。中国的公务员聘任制尚处于探索阶段,试行范围和层级都十分有限,但今后范围将不断扩大,层级将逐渐提高,应该是一个可以期待的方向。

 

  从深圳市试行的情况看,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的最大区别,一是聘任制公务员须与政府部门签订聘任合同,约定一定的聘任期,期满后或续签聘用合同,或解除聘用关系;委任制公务员不需要与政府部门签订合同,若自身无过错,一般不会有被解聘的危险。二是聘任制公务员不执行现行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制度,而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与社会其他群体养老保障的衔接。简言之,委任制公务员端的是“铁饭碗”,与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很强的“依附关系”;聘任制公务员端的是“瓷饭碗”,与政府部门之间没有很强的“依附关系”。

 

  公务员与政府部门之间是否存在很强的“依附关系”,结果是大不一样的。在传统的公务员委任制下,公务员具有高度稳定的从业预期,享受着相对丰厚的薪金待遇和退休保障,一方面,这使得他们缺乏必要的竞争压力,容易养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甚至得过且过的惯性与惰性。另一方面,政府为公务员提供了充分的、全方位的保障,客观上形成了“进一个人就要终身负责”的局面,在公务员犯下过错需要问责处理时,有关部门往往会由于公务员的全面“依附”而难以“下手”。现行公务员制度对公务员权利(力)保障有余而责任约束不足,导致行政成本高昂,行政效率低下,职能不健全,问责乏力,其症结正在于此。

 

  不同的是,在实行公务员聘任制之后,一方面,公务员的薪金待遇取决于自身的工作业绩,养老保障较之其他社会群体也没有明显的“特权”,这就给公务员施加了很大的竞争压力,促使他们勤勉敬业,努力进取。另一方面,“瓷饭碗”虽然不能像“铁饭碗”那样,给聘任制公务员带来高度稳定的从业预期,却并不妨碍法律法规向公务员施加严格的责任约束,公务员如果犯过错应予问责处理,有关部门也不至于因多方顾忌而难以“下手”。

 

  从长远看,公务员聘任制度的广泛实行,在打破公务员“终身制”,解除公务员对政府的“依附关系”的同时,将在公务员与政府之间建立起更明确、更强有力的权利(力)保障与责任约束关系。这将有利于政府节约用人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弱化根深蒂固的“官本位”倾向,造就一支更加健康、充满竞争活力、富有责任与尊严的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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