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理解本次选拔的“工人、农民”?
“工人”指在各类企业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的人员;“农民”指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或具有农村户口的人员。报名时在工农生产一线工作,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工作,以劳动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
“企业一线”主要指直接制造产品的操作一线(如生产流水线上的工人)、与服务对象直接接触的服务一线(如酒店服务员)、与客户直接接触的销售一线(如跑单、跟单人员)等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岗位。农业“生产一线”主要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的工作岗位。
2.如何理解异地务工人员“在珠三角地区的企业一线工作3年以上”?
“珠三角地区”指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及惠州市(即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即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等9个地级以上市。在惠州市的龙门县和肇庆市的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县企业工作的异地务工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异地务工人员报名时,须在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工作。
“3年以上”含3年,试用期可计算在内,在珠三角各市企业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
3.如何理解异地务工人员“户口不在选拔职位和本人工作所在市(户口通过企业用工方式、政策奖励迁入的除外)”?
“户口通过企业用工方式”迁入,是指报名人员从外地到职位所在市的企业工作后,按企业用工有关入户政策将户口由外地迁入职位所在市。
“政策奖励”指有关省直部门或各地级以上市制定的关于吸纳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入户的政策奖励,包括参加2010年、2011年从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中选拔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考试,经审批入户。
4. 如何理解本地工人农民“在职位所在市的工农生产一线工作3年以上”?
报名人员必须是户籍在职位所在市的工人或农民,下列两类人员也可报名:一是具有职位所在市非农村户口,在职位所在市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满3年以上;二是具有职位所在市农村户口,在职位所在市非农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满3年以上。
5.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这4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否跨市报考?
可以。
7. 如何理解“在职位所在市的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或在职位所在市的乡镇机关或乡镇事业单位临时聘用3年以上”?
在乡镇企事业单位、在乡镇机关或乡镇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时间可以累计。临时聘用3年以上,应签订和实际履行劳动合同。
8. 乡镇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需经工作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如何办理?
先进行网络报名,待资格审核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9.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除报考乡镇选调生须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以外,其他选拔项目的学历,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10.如何理解“录(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另外,凡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选拔职位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名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职位。
11.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并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名。信息填写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能漏填。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12.对报名等工作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报名工作和其他相关事项有疑问的,请拨打各市政策咨询电话(见公告附件三)。
1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如何办理免交报名费的手续?
请按照各市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网上报名时会有提示)办理,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名者,请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者,提供家庭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14.笔试地点在哪里?
在选拔职位所在市参加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15.如何查询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名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和广东人事网上公布。
16.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能否放弃考录资格?
参加报名选拔,即被视为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录(聘)用资格。为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降低选拔工作成本,使每一职位均能录(聘)用到相对合适的人选,凡在面试环节后放弃资格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17.参加第(一)、(二)、(五)项选拔的考生需如何证明具有相应的工作年限?
第(一)项的异地务工人员、第(二)项的本地工人和第(五项)的乡镇企事业单位人员(含乡镇机关和乡镇事业单位临聘人员)需提供能够证明在相应单位工作累计满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证明。
第(二)项的本地农民,如在本地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的,须由农业生产所在村的村委会出具工作累计满3年的证明,加盖公章并由2 名村干部签名确认;凡在职位所在市非农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由工作所在单位提供工作满3年的证明材料。
考察时将到出具证明的单位(村)核实,凡提供虚假证明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8.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资格审核?
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19.体检有何规定?
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
20.如因体能测评(指报考公安职位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未能参加面试或未被录(聘)用的异地务工人员,可否入户或增加入户积分?
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未能参加面试的,可增加入户积分。因体检不合格未被录(聘)用的,可入户。因考察不合格未被录(聘)用的,不可入户。凡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办理入户或增加入户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