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进入试室后,须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电子书、计算器和音频、视频播放、发射、接收等电子设备关闭后,连同非考试物品一并存放在指定位置,笔试完毕离场时取回。
二、考生拿到试题本后,请先翻阅检查,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有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答题纸(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未用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综合知识》在试题本上作答,《基层领导工作案例》在专门的答题纸上作答,均需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期间,考生应认真作答,不得影响他人,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严禁将试卷、题本、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试室。
五、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笔试规定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