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收到考生关于公务员、参公以及事业单位人员之间的区别相关疑问,基于此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com)就对此类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判定公务员身份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具有行政编制、有国家财政供养、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毫无疑问,不具有行政编制的,都不是公务员。
二、公务员与参公区别
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有区别的,公务员是行政编,参公和事业单位都是事业编,但公务员与参公待遇是一样的,事业编与前两者在身份与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是编制不同。参公人员还是事业编制人员,非行政,而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必须有行政编制。原本只有公务员和事业编两种编制,但由于一些事业单位具有行使政府相关权力的职能,但是其单位的职工却没有公务员身份,而编委会又不可能审批通过扩大行政编的编制,于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中间衍生产物就产生了,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编制是事业编,这点毋庸置疑,曾经看到过编办的批文,清楚的写着所有职工都是事业编,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二是名称不同。参公人员的名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从广义上讲具有公务员身份,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正式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需具备2个条件,一必须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是具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具备了这2个条件后经过本单位申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上一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经过批准后这个单位叫做参公单位,参公单位的人员符合登记条件的,经过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登记后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参公的叫单位,不叫机关
三是转任不同。从公务员单位调到参公单位,编制就由行政编变成了事业编,反之亦然,参公单位调到公务员单位,身份就由事业编变成了行政编,这也就解释了上面说的为什么事业编与公务员和参公在身份与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事业编不经过考试是不可能调入这两种单位的,而公务员和参公是可以互通的。参公人员要转任到行政机关有些省份是允许的(如山东省),但有些省份是不允许的,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
三、参公身份与公务员、普通事业单位人员之间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参公和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工资待遇、住房等待遇完全按照公务员法来实施。参公与公务员的主要区别:不是行政编制不是公务员,到了退休后按事业退休人员处理。参公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的主要区别:可以参加公务员交流、有非领导职务、和公务员一样仅扣两金。可见,参公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
1、参公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是政府委托或受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参公单位人员要具体分析,通过国家正常考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完全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因此实质上也是公务员;同时参公单位中还有一些人是工勤人员,这肯定不是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是可以在公务员单位之间进行调动的。
2、参公就是参照公务员编制,现在公务员编制少,但是需要公务员编制的工作却多,所以就有了参照公务员编制,工资待遇和公务员一样,都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和差额拨款单位,各政府委办局都是财政全额拨款,像医院等收入比较多的就属于差额单位,财政负担一定比例的人员经费、离退休经费等
四、分配后参加了公务员登记,就一定是公务员了吗?
不一定。有些地市和系统的通常做法是,参公人员参加公务员登记,但只到地一级或者副省级,而不到省里去备案。这是为什么?因为参公人员是事业编制不是行政编制,省编制办不承认他们的公务员身份啊,没有行政编制,那还怎么备案?谁担得起责任啊!但人心需要安抚,工作需要开展,形式一下,大家能瞒则瞒。
五、事业编分哪几种?主要包括哪些单位和系统?
事业编除了参公外,分全额、差额、自筹自支。主要包括以下单位:国务院各监管委员会、专利局、统计系统、各城调大队、海事局系统、各所、各监管站、各协会等社团组织(凡“社会团体”、“协会”、“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监管委员会”,一般均为参公;凡“其他单位”、“海事系统”、“机关辅助职位”、一般均为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省市一级中,各中心、站、协会、省垂管基层分局、大队等都是事业单位,不同的是有些是参公事业,有些是普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