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处拟在全国范围内选调2名公务员,具体选调职位及条件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科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近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 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合作性、相容性和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5、非佛山市居民户口人员,要求未婚。
三、选调程序
1、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前来考试。考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核,考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本人发表过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来考试;
2、依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入选人员,进行体检;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确定选调人员、商调;
5、办理转任手续。
四、报考办法
有意者,请于2012年6月6日至20日前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生活照和免冠一寸彩照各1张、个人能力及业绩的成果等材料,寄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佛山市委市政府接待处人秘科。
电话:0757-83334136;传真:0757-83355238。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邮编:528000。
五、其他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条件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佛山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