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的公告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是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下属市政府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东平新城启动区以外的市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专业技术雇用人员,2名。
二、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土木工程、造价预算、合同管理、项目策划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以下。
三、雇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按照佛府办[2011]33号文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3年,试用期2个月,其中硕士研究生薪金执行一级二档(月薪8000元),高级工程师薪金执行一级三档(月薪9000元),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经费在代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雇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雇用合同。连续3年雇用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1年12月2日-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五楼行政财务科,咨询电话:82305527,联系人:曾先生。
(二)报名要求
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我局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五、考试事项和时间
(一)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时政知识、公文写作等,具备《关于印发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5]15号)文件内列明的免试条件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免予笔试;
(二)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拟雇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及《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我局与确定的拟雇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订立劳动合同。
附件: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