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
数量 |
各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
铁道机车车辆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教师 |
5 |
1.具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中级以上职称;应届毕业生要求研究生以上。 2.铁道机车车辆、电力牵引、电机电器及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等相关专业; 3.有铁路或地铁机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高工或副教授优先。 |
铁道工程专业教师 |
1 |
1.具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中级以上职称;应届毕业生要求研究生以上。 2.铁道工程等相关专业; 3.有铁路或地铁工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高工或副教授优先。 |
城轨交通运营专业教师 |
1 |
1.具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中级以上职称; 2.铁道运输等相关专业; 3.有铁路或地铁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高工或副教授优先。 |
高速动车组驾驶与维修专业教师 |
1 |
1.具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中级以上职称;应届毕业生要求研究生以上。 2.铁路机车车辆、电力牵引、电机电器等相关专业 3.有铁路或地铁机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高工或副教授优先。 |
数控技术实训员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2.有数控加工方面二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有二年以上数控加工经验。 |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工程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 2.铁道信号专业、控制工程及自动化专业; 3.三年以上从事铁道信号或地铁列车控制系统研究(包括在校期间的科研)或维护等工作经验。 |
应用日语专业教师 |
1 |
1.博士研究生,有三年以上高校日语教学经验; 2.日语专业毕业,有国际日语一级证; 3.教科研成果丰富,行业翻译工作经历或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
管理岗位 |
2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2.有较强的文字、沟通、协调能力; 3.有二年以上高校教学管理、党政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岗位全职工作经历。 |
学生辅导员 |
2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2.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勇于承担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主动为学生排忧、解难。 3.中共党员,有二年以上高校辅导员管理工作经验。 |
事业单位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http://www.gdgwyw.com 2011-11-21 来源:广东公务员网
一、学院情况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唯一一所培养轨道交通、铁路等特有专业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有石门、羊城、执信南校区和朝阳实训基地、花都工学结合示范园,占地面积314.86亩,校舍面积16万多平方米。设有轨道交通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31个专业,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7056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36.55万元,各类藏书60多万册。学院充分发挥行业背景深厚和政府办学支持的双重优势,秉承“依托行业,适应学生,适应社会,适应政府”的办学理念,走特色立校、质量强校、优势兴校之路,探索践行“产教一体、寓学于工”人才培养模式。与境内外企业、院校合作交流,形成学校与企业、专业与职业、学生与岗位对接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了一大批“品德高尚、技能精湛、创新奋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成为轨道交通企业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南方重要的培训基地。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优先考虑教授、副教授、博士、有长期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
3.正高职称45岁以下、博士或副高职称的40岁以下。本市户口年龄可适当放宽。应聘者一般不超过45岁;
4.应聘教师岗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要求达二级乙等以上;
5.应聘教师人员应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6.除具备上述条件以外,各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如下: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的发布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学院主页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03日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多报或不填者均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填写好应聘岗位和个人资料后,将职称、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等原件、小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等材料扫描件上传。
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请在面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登陆网址:http://mis.gtxy.cn/rscnet“公开招聘”栏
咨询电话:020-86020403 段老师
(三)考试
考试分三个科目,科目一为笔试,科目二为面试,科目三为专项岗位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科目一考试。
1.科目一考试:结合职业教育要求,考核应聘人员在阅读、理解、归纳、提练及写作方面的水平。科目一考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
2.科目二考试:由学院专家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应聘者的应聘专业、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等情况提问,主要考核应聘者所应具备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科目三考试:教师岗位自选(有需要时则特别指定)与应聘专业相符的课程,作25分钟的试教,由专家组根据我院专任教师评课标准打分。其他岗位按岗位要求考核相应实作能力。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名单将于考试之前在报名网站公布,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科目一考试,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公开招聘报名表》和《准考证》,并携带身份证等证件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科目一考试时间为12月1至5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和准考证。
科目一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报名网站公布。
1.按科目一考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科目二、三的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直接进入科目二、三考试)。参加科目二、三考试的人数不足1:3时,由学校决定是否进行本环节考试。参加科目二、三考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将在广州人事网和学院网站公布。学校公开招聘专家组在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应聘者本人宣布面试成绩。
2.按科目二考试占40%、科目三考试占60%计入考试总成绩。
3.原则上按公告岗位所需人数的1:3进行公开招聘,但高层次人才应聘或紧缺专业情况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四)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且考试总分数必须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的分数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有必要时赴其原单位或档案所在地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拟聘人员。
(七)公示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四、岗位薪酬与相关待遇
按广州市属事业单位及学院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