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9年, 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两校合并组建的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专业为主的综合性高职院校,迄今已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院政校企合作平台稳固,社会服务能力强,形成了“实行全方位深层次紧密型校企合作,走交通特色产学研结合发展之路”的办学特色,是广东交通行业高技能人才和广东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是首批立项建设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有广州天河和花都两个校区,现开设有64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达15000多人。
为了适应学院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47个,其中专业技术岗46个(专任教师岗位44个、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1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个),管理岗位1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岗位等级及待遇:获聘人员均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根据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次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如获聘者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四级、七级享受相应的待遇;其他按专业技术十一级(或十二级)聘用,对按十一级(或十二级)聘用的获聘者,其职称、学历学位及业绩符合学院相应岗位聘用条件的,享受同类人员校内津贴及福利待遇,且有资格参加岗位晋级竞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www.gdcp.cn/zp)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所获得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
(4)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5)非广州市户籍者报名的应符合广州市入户相关规定。
(6)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7)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首批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中的具体条件。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2年6月7日起到2012年6月11日止。
3、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须注明,否则不予受理。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www.gdcp.cn/zp),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发送到 rsczp@gdcp.cn 邮箱及gdcp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 学历学位 职称 应聘+岗位代码),同时发信息(应聘+姓名+电话)至13632453383。
联系电话:020-37089661 联系人:陈老师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我院将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www.gdcp.cn/zp)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发布复审通知。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根据复审通知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3)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对复审合格者,正式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学院成立考试工作小组,由院领导、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学院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在面试完毕后进行评分、统分,并向应聘者宣布面试成绩和最终成绩。
2、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者免笔试。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
(3)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成绩在广东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我院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考生务必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进入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专任教师岗位(含实训指导教师岗)面试采用试讲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时间约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成绩以各面试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成绩×50%,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教务管理岗位、学生辅导员岗位面试由评委进行现场提问,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电教技术人员岗位面试采用现场实操方式,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方法
专任教师岗(含实训指导教师岗):每个岗位从参加笔试考试中取成绩达60分以上且排在前五名的考生和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者一起进行面试,在面试成绩合格者(80分及以上)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达80分的,则该岗位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72分及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均不达72分的,则该岗位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已确定的候选人,其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粤人社发〔2011〕134号文及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候选人经学院相关会议审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www.gdcp.cn/zp)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需说明的问题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三)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702593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谢老师),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7231776(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