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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私塾“新教育”不能替代义务教育(申论写作推荐阅读)
http://www.gdgwyw.com       2017-09-0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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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申论时评阅读推荐:光明网发表题为“私塾‘新教育’不能替代义务教育”的评论文章,阅读本文对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能力培养和申论热点把握有一定的帮助。


  私塾“新教育”不能替代义务教育


  “在家上学”“退学上私塾”再次被亮红灯。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具有强制性。“一些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在家里或者是送到私塾、国学班等地去学习,这些机构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很难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


  教育部此番表态,堪称一次并无“新意”的重申。就在今年2月,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连番表态,剑指“私塾”,其背景是近年来,披着各种马甲的“私塾”涌现,一些家长青眼有加,纷纷把孩子送进国学堂、读经班。


  日前倍受舆论热议的“搬砖男孩”,即属此例。据“搬砖男孩”介绍,他之所以中途退学,是因为“第一,现在学校的教育不好,第二,我自己也可以学的。”并透露其家庭情况:“老爸搞金融,在家炒股,老妈搞教育,在家和妹妹念道德经,我现在学的是‘新教育’”。所谓的“新教育”,就是带有私塾性质的私人教育。


  私塾“新教育”不能替代义务教育


  私塾教育,于法不容。2006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强制性、公益性和普及型是义务教育的基本特点,换言之,若无极端原因,每个适龄儿童都须接受义务教育。而无论读国学堂还是上读经班,显然不在义务教育之列,当被叫停。


  “家乐教子,五步一塾,十步一庠,朝诵暮弦,洋洋盈耳”,毋庸讳言,漫长的教育史中,私塾的确扮演重要角色。在古代,私塾是孩童受启蒙的场所。特别是后来义塾的出现,更是满足了平民子弟有学可上的愿望。在这种背景下,国人对私塾抱有一些想象乃至向往,并不突兀。而今天,义务教育日趋普及。权威统计显示,目前,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已经超过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2016年达到93.4%。在这种情况,私塾确无必要复活。如果美化私塾教育,甚至非私塾不上,恰是对孩子不负责任。


  必须直面的问题是,私塾教育“谁来教”“教什么”“如何教”?私塾传授的多是四书五经,以及《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等,读经并非不可,将读经放在至关重要位置是否偏颇?私塾教育多用死记硬背的灌输之道,明显不合时宜;同时,授课者的资质无法保障,水平也良莠不齐。


  私塾教育颇受追捧,还在于不少人将它看作对制式教育的必要补充。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一来,制式教育不需要私塾教育补充。私塾教育高举读经、背国学大旗,而事实上,新的课程改革已经非常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加古诗文篇目是新教材的最大亮点。二来,制式教育也不能让私塾教育补充。私塾教育本已淡出历史,与新时代脱钩,从办学模式到授课手段,再到所授内容,都与时代精神有违和之处,用被抛弃的药方来诊断今天的病症,并不妥当。就像古人所称,这是“以往圣人之法治将来,譬犹胶柱而调瑟。” 其后果是,孩子未能在私塾教育里成才成人,也被耽误了正常的学校教育。


  人生无法彩排,也没法溯流而上,家长无权把孩子当试验品,一旦诲人不倦变成了毁人不倦,届时悔之晚矣。不过,相关部门在叫停私塾的同时,不妨多问几个为什么,把一些由此延展而出的意见和观点当作健全学校教育的出发点,把私塾热当成教育改革的动力。当我们的教育更遵循规律,学校更注重以人为本,教育改革真正能保障学生全面发展,私塾教育的空间就会更加逼仄,自会失去市场。(王石川)

 

      以上就是这篇时评的完整内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com)希望这篇时评对考生把握申论热点问题,提升申论写作的语言表达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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