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选调的共有12个单位,计划选调一级科员45名,各选调机关、职位、人数及其他要求等见《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登记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含二级科员、聘任制公务员。本区公务员不列为本次选调对象。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5日后出生);
5.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登记、职务、年龄、基层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5.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6.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7.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时至2021年1月29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在上述时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职级套转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电子版)。
2.资格审核。初步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9时至2021年2月1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材料的方式,将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选调机关进行资格审查。邮件名称须按“职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报考选调机关邮箱详见职位表。
3.报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报考单位初步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选调岗位人数为1名的,选调人数与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5;选调岗位人数超过1名的,选调人数与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凡不能达到比例要求的,须减少选调人数或不予开考。
4.打印准考证。2021年2月23日9时至2月26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谈和笔试环节,拟定于2021年2月底或3月初进行。
1.面谈。采取选调机关与报考人员面对面沟通、提问的方式,进一步了解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
2.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如受疫情影响,则改为视频面谈择优进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形式另行公告。
(三)体检
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选调机关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选调机关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回避等事项。如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能力与拟选调职位不匹配等不符合选调机关用人需求的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与转任
经考察合格,将拟选调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相应职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选调机关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职级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职级。如在原单位任职务职级高于职位表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四)选调镇(街道)岗位的,调任后原则上须在南海区服务满3年。
(五)本次选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因联系不畅影响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七)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拥有对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