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公务员考试
2019年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9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9-09-20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结合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经市有关部门批准,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选调9名(办公室5名、事务局4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政府办公室一级科员5名;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级科员4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办公室工作,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文
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敬业廉洁,为人低调,甘于奉献。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现任一级科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31日后出生)。
4.有4年以上的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经验(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公务员,在任职试用期内干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1日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2号大院市政府1号办公楼404室(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联系电话:2911178。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事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报名登记表和相片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姓名+选调**单位公务员+手机号码,相片格式为JPG”,电子邮箱:rsk779941@163.com)。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与原件相符”),并提供原件供核查。
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3篇。
(二)笔试。
按照拟选调人员与笔试人数1:8的比例择优72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2019年10月31日前确定笔试人选并电话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置60分合格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选择排名前36名的考生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设置60分合格线,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得分从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名单。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9名考察对象。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程序确定为拟考察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实地考察工作,考察要充分听取原单位相关人员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评价、详细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相应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我办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若有放弃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在茂名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三、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我办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未尽事宜可向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询问(电话:2911178)。
五、监督机构
茂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选调工作。监督电话:2911525。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