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公务员考试
2020年汕尾市应急管理局遴选公务员2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8-28 来源:汕尾人才网
2020年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更好地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各县(市、区)、镇(街)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职位
1.汕尾市范围内各县(市、区)、镇(街)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2.公开遴选一级科员以下公务员2名(具体遴选范围见职位表)。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和纪律观念强;公道正派,勤奋敬业,善于团结协作,甘于奉献。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历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3.应具备公务员经历一定年限(最低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0年7月31日。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 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单位或人事权限部门的,须由主管单位或人事权限部门加盖意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在广东汕尾人才网(www.shanweirc.com)发布公告。遴选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汕尾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
1.通过网络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汕尾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或不按要求报考均视为报名无效。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yjjbgs@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遴选公务员+姓名+手机号”,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报名材料(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不退回报名材料)。
2.邮寄报名地址:汕尾市城区永和路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刘桂栓,联系电话:0660-3270838,邮政编码:516600。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日截止。网络报名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或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三)资格审核。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件名统一为“遴选公务员+姓名+手机号”,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一份;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单位或人事权限部门的,须由主管单位或人事权限部门加盖意见;
4.拟调入单位任职回避申报表(附件3);
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退回)。
(四)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务由汕尾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1.笔试(100分)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素养、公文写作能力等。时间120分钟。
(3)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选将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本人。
笔试设置60分合格线,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100分)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设置60分合格分数线。最终取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4.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2名体检对象。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确定考察对象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2名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
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考察对象的工作鉴定。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7.确定遴选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8.公示
按规定对拟遴选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办理转任手续
获准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遴选的,不另行通知。
10.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有关说明
1.被遴选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3.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职位表职务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5.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拥有职位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660--3270838
附件: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