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2019年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拟面向深圳市内、市外各级党政机关选调3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具有三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7月31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现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五)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市外转任的,应当符合《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试用期公务员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曾受过纪律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不接受非EMS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截至2019年7月19日(星期五),邮政EMS邮寄材料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务文件复印件(在面试阶段验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
3、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4、请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tswoffice@sz.gov.cn)。
现场报名、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210室,邮政编码:518028。联系电话:0755-88134470、88134346。
(二)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资格初审情况,按照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1:2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不足1:20比例的则全部参加笔试考试。初审合格者通知其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照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在深圳青少年网公布。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通过笔试、面试,拟选调人员需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得到原单位同意调出的意见。
(四)组织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考我市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综合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团市委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六)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动手续。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市外转任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可适当调减选调人数。
三、有关说明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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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2019年7月17日